“入住时,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中午时,也没电话通知我,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
“其实,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十条规定。不过,早在2009年《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就被删除,改为"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但现实中,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但必须明确告知,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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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评论老潘:好评
给同学订的,好好好好好
会员7299:好评
对于酒店的性价比是可以给满分的,但是酒店部分前台的态度以及素养我是真的不敢恭维,即便酒店住着挺舒服,我一共住了四天,和前台三次交流,都让我异常的诧异,我想酒店能做好,人文的素养也是真的重要,贵酒店需要的是更专业的人来与客户做最直接最快速最有效率的沟通,总之,这家酒店我是不会再去住了。
会员0873:好评
主要是距工作地点近,方便出行,网上预订比较便宜。